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

轉:車道分割.同道超車.行駛(鑽)車縫2016/7/30更新

關於車道分割(非鑽車縫),政府應明訂車陣分割時速(當塞車時速低於?KM後可行駛車間縫隙),且車道分割不等於鑽車縫(鑽車縫是多車道間來回無理鑽行;而車道分割僅直行,不得以變換車道亦會禮讓它車、打方向燈、看後視鏡、轉頭觀察身旁車道)

先前針對許多人喜歡批評的機車鑽車的問題 , 特別發文給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詢問 ,
今天收到該隊的正式回覆 .

從回覆來看 , 官方是認為機車因為特性的關係 , 並沒有鑽車縫的問題 , 也沒有併行的問題 .
只要保持好左右安全距離就可以 .
當然這包含車流行進間與車流停車時候的機車的行駛 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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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模式

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:
您於101年8月20日寄至本大隊的電子郵件,我們已經收到了,案經派員深入查處,茲說明如下:

鑑於機車行車之駕駛方式及特性與四輪以上汽車有別,機車行車動線、超越前車之動作本質上即與一般四輪汽車之規範有異,先予敘明。

經查機車行駛車道於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99條訂有特別規範,亦未規定「機車不得與汽車併行」,倘機車行駛時保持「前後」安全距離、「左右」安全間隔,且未違反現場標誌標線禁制規定,即無違規行為。

感謝您關心本市交通違規問題,若您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,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:陳品樺(聯絡電話:23214666*2312),謝謝您來信與指教,並祝您 健康愉快。
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大隊長黃勢清 敬上
以上文章轉貼自:機車沒有鑽車的問題喔 . 一篇來自於官方的正式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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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總局,對於機車鑽車適法性問題的回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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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
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中,
"汽車駕駛人,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:
二、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。"

請問此處之單車道定義為何?
請問對於機車(機器腳踏車)是否適用?
請問對於機車是否可於車縫中行駛,有無明確的法條規定?

答:
主旨:有關您詢及「單車道」之定義乙案。
回覆意見:

一、依一般生活經驗可知單車道係指該路段僅具有單1車道,且上開規定已施行多年並無窒礙,尚無立法解釋之必要。

二、次查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45條第1項第2款定有: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。」行為之處罰,且未排除機車之適用,如有上開行為自應依法處罰。

三、另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對於汽車行駛之車道、轉彎、超車、讓車...等分別定有規範,且對於違反各類行車規範有造成危險之虞者,於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定有處罰,您所詢事項仍應視其具體行為有無涉上開條文規範而定。

四、歡迎至本局網站首頁填答滿意度調查表,供業務精進參考。

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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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目前可知的是,法規只有規定單車道與大重機在快速道路、高速公路上不可以同車道超車

其餘車種、路段都沒有明文規定不可鑽車。

若行車方式未造成客觀上危險之虞,目前是無法源依據可開罰的。

以上文章轉貼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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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 
第 45 條        

汽車駕駛人,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
元以下罰鍰:
一、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。
二、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。
三、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。
四、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。
五、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。
六、駕車行駛人行道。
七、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,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。
八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,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。
九、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。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。車道數相
    同時,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。
十、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十一、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,不立即避讓或在
      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十二、任意駛出邊線,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。
十三、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。
十四、遇幼童專用車、校車不依規定禮讓,或減速慢行。
十五、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、標線指示。
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,不避讓者,並吊扣駕駛
執照三個月。


規定不能在單車道上面與他車並行 .
而單車道不等於 "同車道" , 且單車道的道路並不多 , 所以可能有許多人誤會
大重不得與他車於同車道並行 , 這是錯的 .
至於鑽車(超車) , 也沒這方面的規定 .

而交通部在大重的宣傳影片中寫出 "大型重機不得並行" 則是錯誤的 ..


什麼叫做單車道 ?
就是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 , 中間沒有任何分向或分道線 , 這個車道可供雙向通行 

以下是交通部的回覆
但是可以看到的 , 交通部還是婊大型重機
(記得 , 道安處罰條例中沒有任何罰則)


而這是台北市交通大隊的回覆 .
這種回答就對了 ! 不會特別想婊大重 ..
且回答得很清楚 , 也很人性化 !


所以 , 如果日後你被警察攔下來 , 或者是拍照取締 , 記得去爭取你的權益 ,
別被婊了 !


ps. 而高,快速公路中 , 有特別明文規定大重不得同車道並行 , 這個就要注意 ,
跟一般平面道路不同的 .

交通規則中定義的單車道 , 是像下面這張圖才叫做單車道 ..
中間沒有白黃虛線 , 也沒有雙黃實線 !
一個車道雙向都可以通行 ...

唯有在這種單車道下 , 所有車種才有限制不得並行 .


以上文章轉貼自:
大重在一般平面車道上 , 沒有並行不能的問題 , 當然可以並行 !

最後附上安駕宣導影片:直行車道分割,不連續、不快速切換車道更安全

===
必看判例
2014/6/20[法規解釋] 大型重型機車行使車道分割之違規與否(更新3)
http://forum.jorsindo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2447972

車流靜止時 法官:大型重機可鑽到車流前 - 社會 - 自由時報電子報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501502
===
結論:好你個黑頭車+大四輪一人汽車本位主義嘴臉交通詐騙部!
===
以下參考資料:
為什麼 鑽車 是安全而且好的? Why is lane splitting safe and good? (第1頁) - 重型機車綜合(250cc以上) - Mobile01
http://goo.gl/pgIq4G



Motorcycle lane-splitting rules unveiled - SFGate http://goo.gl/m9fcDW
http://goo.gl/m9fcDW

香港重機警察併駛很安全又省空間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4529792810955

Lane splitting - Wikipedia, the free encyclopedia
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Lane_splitting

英文 filtering lane splitting低速&靜態車道分割-老電術語(頁 1) - 有傾有講 - 鐵騎會館 - 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
http://goo.gl/FMXIgf

[汽機車共享道路 用路權平等] 洛城18台晚間新聞10162013 - YouTube

右駕國如英國往右車道分割舒緩交通,汽車多往左靠車道線讓行;左駕國往左側行車道分割Motorcycle Lane Filtering -- Why It Should Be Legal -- Maurice Blackburn Lawyers -- Stop SMIDSY - YouTube

不行使車道分割的風險=易遭推撞致死(1)-更新》煞不住! 大卡車「打保齡球」連環撞3車 | 即時新聞 | 新聞 | 壹電視 NextTV
http://www.nexttv.com.tw/news/realtime/latest/11395675

不行使車道分割的風險=易遭推撞致死(2)


允許車道分割國家
http://goo.gl/ZvyOF5

英國汽車為摩托讓路(駕駛人會主動讓開,讓不開的就收後照鏡給重機過)-一百五 - 你或許都想錯了 - 重機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iBaiWu/videos/902579143160999/

Many drivers are nice to bikers - YouTube

Lane Splitting in Canada: The Good, the Bad and the Ugly / RedPower - Canada's Motorcycle
https://www.canadasmotorcycle.ca/redpower/lane-splitting-in-canada-the-good-the-bad-and-the-ugly/

從郊區到倫敦市中心(車道分割)-英國-BBC 中文網(繁體)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bbctrad/videos/1198000043549997/

Motorcycle Lane Filtering in New South Wales - YouTube

Re: [討論] 重車車道(路肩不是你的重車道) - 看板 SuperBike - 批踢踢實業坊
https://www.ptt.cc/bbs/SuperBike/M.1454429607.A.DE3.html

Jaguar F-Type R vs Little Honda Grom through the streets of London - YouTube

加州高速公路車道分割-高速公路安全共用車道(車道分割) Highway Lane-splitting in California - YouTube

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不能並排下交流道 那汽車呢?,交通規則與法規討論
http://forum.jorsindo.com/thread-2457261-1-1.html

環保署執政偏頗
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信箱 <service@epa.gov.tw>
5月21日

寄給 我
親愛的先生/小姐您好!
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:
案件編號:13A02717
案件主旨:關於各種運具年均碳排放
案件內容:
http://ecolife.epa.gov.tw/Cooler/project/Learning_Platform/Question_Overview/Explain.aspx?qid=398

請問貴署為何要洗腦民眾摩托車汙染?
如此是否涉及瀆職?

國科會 各交通工具年總碳排放/年總運輸量 計算結果
https://goo.gl/8C9FzX



主辦單位:空保處-第三科移動污染源管制
回復日期:2013/05/21
處理情形:
傅先生,您好:
感謝您關心環保事務,E-mail「各種運具年均碳排放」一案,謹回復說明如下。
目前,各類運具的碳排放並無實測數值,皆採推估方式計算,先是假設運具每公升可以行駛多少公里後,再乘上每公升油品的碳排放係數,依據經濟部能源局(網址:http://verity.erl.itri.org.tw/EIGIC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44&Itemid=28)所公告知移動污染源之碳排放係數汽油為2.26公斤/公升、柴油為2.60公斤/公升,即可推算出各類運具之碳排放量。

台端關心環保事務致感佩忱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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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環保署未經實測就武斷的斷言摩托車汙染的意思?
洗腦人民嗎?
再談捷運各種缺點
1.各捷運站周邊並無足夠車位(尤其摩托車格位)
2.捷運不便載貨
3.捷運不便於跑業務
4.搭乘及轉乘耗時冗長不便民(新北市民若非居住在捷運站附近,要到台北市東區,搭公車轉捷運90~100分鐘、騎摩托車轉捷運65~75分鐘、騎車通勤35分、開一人汽車謀殺地球45~55分鐘)
===
(1)稀土是電動馬達現階段必須材料;然而稀土開採從來都是【高汙染】
稀土金屬 -財經百科知識庫- MoneyDJ理財
http://goo.gl/nLDJtQ

科技創造更美好世界?稀土產地內蒙古一隅成黑暗世界 | TechNews 科技新報
http://technews.tw/2015/04/13/inner-mongolia-rare-earth-polluted/

紐時:中國稀土開採背後嚴重的環境污染代價
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3/10/24/n3993545.htm



記者陳曉蕾2013年3月25日 · 稀土開採過程污染到爆, 尤其是政府開始管制, 人們偷偷把化學品灌進土裡再土化釋出稀土, 大量水源被污染, 你我在飲用的東江水, 在江西的源頭亦有不少非法開採.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ournalistchenxiaolei/posts/106774992850615

(2)車用電池模組台灣並無能力回收重製新電池,捷運更愛使用高汙染【鎳鎘電池】(注:SRM340CFR)
http://www.materialsnet.com.tw/DocView.aspx?id=23860

http://news.everydayhealth.com.tw/2013/06/03/902-廢棄鋰電池和環境污染

(3)台灣電力公司-歷年發電量占比:103年火力發電量占比達76%,其中燃煤37.6%、燃油2.9%、燃氣32.3%、汽電共生3.2%,再生能源(2%)加上水力(2%)占比為4.0%,抽蓄水力1.4%,核能為18.6%
http://www.taipower.com.tw/content/new_info/new_info-c37.aspx?LinkID=13

(4)【財訊雙週刊】 北捷神祕金庫 滾出300億元的祕密-弊案

查無收賄證據 法院:美河市案郝龍斌不知情-弊案(手法高明,故查無不法,謝謝指教)
文末附贈馬、朱、郝,關於【詐騙】民眾捷運減碳新聞稿、文宣
犯罪動機請見文末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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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:捷運通車前 房價將漲1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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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閱讀:TMRA摩托族【行不安】每年死亡1189人

警政執法偏頗

2017/03版
【署長信箱資料】
信件案號: C***********
您的姓名(Name):
信件主旨(Subject):執法偏頗
內容(Content):
查證各車種別各種A1肇事主因及肇事率資訊後

A1肇事主因車種=汽車(101/07/20更新-GOOGLE網誌)
http://nardus-forest.blogspot.com/2011/11/a1.html

一百年超速失控A1交通事故每萬輛分析(101829更-GOOGLE網誌)
http://nardus-forest.blogspot.com/2012/08/a1101829.html

民國一百年酒駕&疲勞A1交通事故每萬輛分析(1020116-GOOGLE網誌)
http://nardus-forest.blogspot.com/2012/08/blog-post.html

還需請教各項酒駕、使用手機攔檢勤務以摩托車為主的意思?

煩請貴署交通組撥騖回復


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 <npa3@npa.gov.tw>
4月24日

寄給 我
*先生您好:
您於102年4月14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,提及執法偏頗1事,茲答復如下:
依本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,各警察機關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地區、路段與時段,妥善規劃部署勤務,對於汽車及機車行徑異常,有明顯酒後駕車徵兆之車輛加強稽查,以維護交通安全。
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第31條之1規定:「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,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,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。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,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,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。」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交通稽查,如無客觀、合理判斷有明顯違規者,避免任意攔車稽查,對於汽車及機車之攔檢勤務並未有差別待遇。
以上答復,供您參考,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,歡迎隨時來電洽詢,感謝您的來信,祝平安如意。
本案聯絡人員:郭文正
聯絡電話:02-23578544

為增進警政署為民服務品質,歡迎您至下列連結,填寫滿意度調查做為我們改善的建議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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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陳情案件滿意度調查
對於有關機關的答覆內容滿意度:非常不滿意
不滿意的理由?
問題未解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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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
您於102年6月9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,提及執法偏頗1事,茲答復如下:
經查全國汽、機車數量所占之比率,約為32%比68%,另統計全國取締汽、機車交通違規之比率,約為60%比40%,顯示汽車違規受取締之比率較高。縱觀交通違規態樣有其特殊性,即因車種不同之特性而為違規數量分佈,例如未戴安全帽、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等之違規,係以機車為規範對象,又如未繫安全帶、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等違規,則僅以汽車為規範對象。因此,警察依法執行交通違規之稽查取締,並無針對某一特定族群,而有差別待遇。
以上答復,供您參考,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,歡迎隨時來電洽詢,感謝您的來信,祝平安如意。
本案聯絡人員:郭文正
聯絡電話:02-23578544

為增進警政署為民服務品質,歡迎您至下列連結,填寫滿意度調查做為我們改善的建議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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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陳情案件滿意度調查
對於有關機關的答覆內容滿意度:非常不滿意
不滿意的理由?
問題未解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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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語:未有任何改善或幫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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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統計:台北市每一條多車道道路,將單向外側三車道塗銷禁行機車,事故全面下降



亂開禁行機車罰單結果就是:路肩風險增加77% -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
新聞:應廢除機車專用道、機車優先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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